湖南日报12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尚武 通讯员 周鸿鸣)“村集体有钱了,基层组织有威信,说话有人听,干事有人跟。”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党总支书记刘准说,今年全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可达280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分红、基础设施建设。
记者今天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像梅花村一样,村村有收入,全省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空壳村全部清零。
据各地上报汇总,截至11月底,全省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6800多个,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逾30亿元,每个村平均收入接近12万元。
省委、省政府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固本之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之举,实施“一村一策”,推动薄弱村提升、一般村壮大、富裕村做强。
创新发展模式。印发《湖南集体经济百村案例》,重点推介资源开发型、产业发展型、股份合作型、资产盘活型等10种典型模式,打造“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发展格局。保靖县复兴镇甘溪村等纳入全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加强扶持力度。采取人才培训、以奖代补等方式,分地区、分层次、分类别实施奖补,累计支持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重点村、强村2199个。继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一轮扶持计划,安排资金6亿多元,扶持1250个村集体经济发展。
强化配套支撑。强化用地、用电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村集体物业用地,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税费减免。基础金融服务实现村级全覆盖,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解决“融资难”“融资贵”。
深化改革创新。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唤醒沉睡的资产。全省共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478个,交易总额超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