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地灵乡林场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实现生态红利。 通讯员 摄)
湖南日报12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本月起,我省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五年,从确权、评估、流转登记、收储担保等方面优化林权抵(质)押贷款环境。
根据《意见》,我省要求金融机构把林权抵(质)押贷款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今后,我省对30万元(含)以上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需要进行评估,可由具备专业评估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评估,也可通过森林资源调查和价格咨询等方式进行评估;对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评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
省内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全面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林业金融服务的监测和考核,以考核引导加大林业贷款力度,对于商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为防范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我省将引导建立省、市、县林权收储担保机构,鼓励国有企业、工商资本开展林权担保、收储业务。林权贷款出现风险后,收储机构具有处置抵押林权的优先权。同时,林业部门将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建林业监管平台,整合林业部门遥感卫星、铁塔哨兵、林业大数据平台等系统,对抵押的森林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为金融机构贷款调查、存续期管理等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