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矿业绿色发展、集群发展、安全发展、竞合发展,《关于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根据规划,到“十四五”末,全省圈定找矿靶区60处以上,新增矿产地30处以上;到2035年,力争培育10个具有竞争力的千亿矿业产业集群。
《意见》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出让、产业发展以及生态保护、服务监管等方面都明确了相关措施和要求,提出全力打造万亿矿业产业规模,培育矿业龙头企业,支持省内现有重点矿业企业整合并购,组建省矿产资源集团。
我省将加大勘查资金投入,找矿投入资金逐年提高10%以上;着力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重点勘查开发湘东北、湘西北、湘中、湘南、雪峰弧形等五个成矿区带矿产资源。鼓励国家战略性矿产、我省优势矿产及项目建设、民生发展所需矿产的开发利用;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矿,限制高硫高灰煤和钒、石膏、硫铁矿开采,全面退出对环境影响大的汞矿和单一利用石煤开采。
根据要求,我省将坚持最严格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新建矿山全部要建绿色矿山,原有矿山加快升级改造,全面构建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