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被诬陷偷 拍案开庭女生未现身 当事人希望对方能够公开道歉11月3日下午,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外,曾经因为在成都地铁上被污蔑偷 拍当事人何先生早已赶来这儿,以前被告二位女生办理了不公开审理,当场新闻记者也并未见到二位被告女生发生。
“警方已经还清我清正。”针对3日在下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判的人格权纠 纷案子,何先生介绍说,自身保持一个积极的心态,他希望别人可以致歉。
“地铁站被污蔑偷 拍”事件发生在在今年的6月。何先生从犀浦乘坐地铁回家,行到火车南站时,有两名女生称见到其鞋身闪动绿色光,批评他鞋面上监控摄像,猜疑在偷 拍,之后彼此去派出所接受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后,何先生把这事公之于众,引发网友热议。
6月11日晚,何先生从成都犀浦乘坐地铁回家,地铁站行到火车南站时,忽然两位女生见到其鞋身闪动绿色光,表意其鞋面上监控摄像,猜疑偷 拍。接着,她在地铁安全员的见证下,当场把鞋脱掉让两位女生查验,后又在锦城广场站下地铁站配合检查。自此彼此一同前往公安局,公安民警检查后发现并没有监控摄像头。何先生称,两位女生当得知他并未偷 拍后,也并未对其进行诚恳的道歉。
6月12日在下午,何先生把自己的遭受公布在网上后引发广泛关注,并表示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8月25日,在一名目击证人为何先生给予书面证言支持下,他得到取得成功立案侦查。立案通知书表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受理他和两位女生的“一般人格权纠 纷”案子。
9月底,经和律师商量后,何先生将成都地铁站增加为被告,觉得成都地铁站因涉嫌毁约和侵权行为。
何先生告知上游新闻记者,此案本来于10月17日开庭审理,但是由于追加了被告,“故必须给彼此对应的备考时间,因此案子依据正常的步骤推迟,现阶段接到工作的通知是明日开庭审理。因为另一方(涉案人员女士旅客)申请办理,此次是不公开审理。”
何先生详细介绍,10月17日,上诉人和被告彼此实现了庭前证据交换并举证,“涉嫌女生并没有出庭,有关工作就是授权委托辩护律师承担,彼此进行了长达三个半小时的质证和表达意见。”
“我的诉求是两个被告对我所做出的侵权责任进行公示道歉,而且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精神赔偿。”何先生表明,期待法院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定。与此同时,希望以后这件事尽早落下帷幕,能让自己回归正常生活。
以上就是本次分享的地铁被诬陷偷 拍案开庭女生未现身 当事人希望对方能够公开道歉全部内容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